劳动合同到期时,若劳动者仍处于医疗期内且未满足退休或丧失劳动能力条件,劳动合同应延长至医疗期结束时终止。根据《劳动合同法》第42条和第45条的规定,用人单位不得根据第40条和第41条的规定解除劳动合同,其中情形包括未进行职业健康检查的从事职业病危害作业的劳动者以及在医疗期内患病或非因工负伤的劳动者。然而,根据国家工伤保险的规定,丧失或部分丧失劳动能力的劳动者的劳动合同终止。
法律分析
合同到期医疗期还没满的,劳动合同应当续延至相应的情形消失时终止。
根据《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二条第一、三项规定,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不得依照本法第四十条、第四十一条的规定解除劳动合同:
(一)从事接触职业病危害作业的劳动者未进行离岗前职业健康检查,或者疑似职业病病人在诊断或者医疗观察期间的;
(三)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内的。
第四十五条规定,劳动合同期满,有本法第四十二条规定情形之一的,劳动合同应当续延至相应的情形消失时终止。但是,本法第四十二条第二项规定丧失或者部分丧失劳动能力劳动者的劳动合同的终止,按照国家有关工伤保险的规定执行。
拓展延伸
合同到期后医疗期未满如何处理?
在合同到期后,如果医疗期还未满,您可以采取以下几种处理方式。首先,您可以与雇主或合同方进行沟通,解释您的医疗情况,并请求延长合同期限以便您完成医疗期。其次,您可以咨询专业的法律意见,了解法律对于此类情况的规定和保护措施。根据具体情况,您可能有权利要求合同的延期或者寻求其他补偿方式。最后,如果无法达成协议,您可能需要考虑寻求法律救济途径,例如提起诉讼或仲裁等。请注意,具体处理方式应根据您的个人情况和适用法律进行决策,建议咨询专业律师以获取准确的法律建议。
结语
根据《劳动合同法》相关规定,合同到期时医疗期尚未满的情况下,劳动合同应延期至相应情形消失后终止。根据法律,雇主不得解除劳动合同,除非劳动者从事接触职业病危害作业未进行职业健康检查或在诊断或医疗观察期间疑似职业病病人,或者劳动者患病或非因工负伤在规定医疗期内。劳动合同终止时,如果符合上述情形之一,应延长合同期至相应情形消失。但对于丧失或部分丧失劳动能力的劳动者,按照工伤保险规定执行。如果您面临此类情况,请与雇主沟通并咨询法律专业意见,以了解您的权益和可行的解决方案。具体处理方式应根据个人情况和适用法律决定,建议寻求专业律师的帮助。
法律依据
《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二条
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不得依照本法第四十条、第四十一条的规定解除劳动合同:
(一)从事接触职业病危害作业的劳动者未进行离岗前职业健康检查,或者疑似职业病病人在诊断或者医学观察期间的;
(三)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内的。
《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五条
劳动合同期满,有本法第四十二条规定情形之一的,劳动合同应当续延至相应的情形消失时终止。但是,本法第四十二条第二项规定丧失或者部分丧失劳动能力劳动者的劳动合同的终止,按照国家有关工伤保险的规定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