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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修订章程的议案(6篇)

来源:知道科技

关于修订章程的议案

  主任、各位副主任、秘书长、各位委员:

  受市会主任会议委托,根据樊国玺等十位市在今年3月召开的市十三届三次会议上联名提出的“关于重视贫困山区发展加快群众脱贫步伐的议案”,3月23日在市会副主任石海钦的带领下,由市会农工委、农工委、市七科、市民政局、市扶贫办、市水务局等单位有关负责同志组成的调研组,深入栾川县的潭头镇张村谢凹自然村、狮子庙乡的许沟村东沟自然村等地,就议案涉及的内容进行了实地调研,并召开座谈会,听取了栾川县的专题汇报,并与提议案的部分代表进行了座谈了解。现将调研情况报告如下:

  关于议案的基本情况

  关于“重视贫困山区发展加快群众脱贫步伐的议案”涉及4个方面的内容:一是针对20xx年7月24日栾川县遭遇特大洪灾加大救灾支持力度问题;二是继续确保栾川县为国家级扶贫开发工作重点县问题;三是加大产业扶持,变输血为造血,带动区域经济发展问题;四是争取全市50强企业尽力帮扶伏牛山区贫困县的县域经济发展问题。

  一、关于加大救灾支持力度的有关情况

  去年7月24日的特大洪灾,导致栾川县14个乡镇、213个村1953个村(居)民组受到不同程度的灾害,受灾群众达3.8万户15.7万人,因灾返贫1.18万户4.3万人。倒塌房屋5240间,形成危房19917间。全县农作物受灾50586亩、绝收17987亩、冲毁农田136亩; 桥梁有98座损坏;村村通公路、乡公路及干线公路多处损坏严重;吃水工程360处被水冲毁,饮水管道5.8万米遭到毁坏,造成12万人饮水困难;通讯和光缆及多个变电站也受到严重损坏。此次洪灾造成直接财产损失达19.8亿元。面对洪灾,栾川县委、县积极应对,采取强有力措施,争取各项救灾资金,科学划分灾民类型,及时发放救灾物资,做好灾区群众生活安排。市民政局共下拨救灾及灾民生活补助资金820万元,倒房重建资金1657.2万元。栾川县已下拨全县14个乡镇生活补助资金和租房补贴资金3.9万元。下拨各类救灾物资折款161.52余万元。拨付受灾群众医疗救助资金11万元。为了加快倒房重建工作,栾川县充分利用和省、市补助资金1657.2万元,县级匹配资金2493.3万元,完成了1494户倒房重建任务。但从实地调研情况看,栾川县遭遇百年不遇的洪水自然灾害,基础设施损坏严重,特别是公路、水利、通讯等关系到群众生产、生活的必需设施急需修复,以上拨款只是杯水车薪。恢复重建工作仅凭栾川的财政,难度很大,很难在短时间内恢复正常的生产生活。

  二、关于继续确立栾川县为“国家级扶贫开发工作重点县”的有关情况

  栾川县属深山区县,由于山区气候条件恶劣,地理位置偏僻,交通不便,严重制约着区域经济的发展。新世纪扶贫开发20xx年来,国家加大了扶贫开发力度,贫困乡村面貌有了较大改变,各项社会事业也有了较快发展,农民人均纯收入由20xx年的1690元增长到20xx年的4090元。农村的基础设施建设得到加强,群众的生产生活条件明显改善,为新阶段扶贫开发工作奠定了良好基础。但是,栾川县山多地少,发展不平衡,加上农业基础设施不完善,贫困人口占多数,以农业为主的农民收入还很低,全县人均纯收入在1196元以下的还有3.2万户11.77万人,占总农业人口的41%。 96个自然村不通机动车,道路等级低,路况差,往往是晴通雨阻,通行不便。用上自来水的农户不到50%;仍有约11万农户靠担水吃,人畜用水条件非常困难;医疗卫生条件差,特别是深山区缺医少药,农民就医困难;有61个深山村民组缺乏基本的生存条件,需要搬迁才能改变贫困现状。从整体情况看,目前,栾川县仍处于比较贫困的状况。

  三、关于重视产业扶持,变输血为造血的有关情况

  近几年,栾川县充分利用自身矿产、旅游、农副产品资源丰富的优势,积极调整产业结构,扩大采矿规模,开发旅游项目,加大农副产品深加工力度,有效地促进了县域经济的快速发展。仅矿业产值已占全县GDP80%,上缴税金占全县财政收入的70%以上。旅游业也成为栾川县域经济发展中最具潜力和活力的产业。同时,建立了经济林、药用林基地,食用菌小区以及各类种植、养殖专业村,农民专业合作社等,产业化发展已成为县域经济发展的主体。但产业化发展投入不足,农、贸、工一体化经营体系不尽完善,龙头企业和专业市场的消化和吸收能力有限,使农副产品不能快速进入市场,农副产品难卖问题还没有从根本上得到解决,这在一定程度上阻碍了产业化的发展进程。

  四、关于将伏牛山区贫困县作为全市前50强企业帮扶对象的有关情况

  近年来,栾川县委、县大力实施“工业强县、旅游强县、生态立县”的发展战略,保持了经济平稳发展,以单一的矿业经济发展带动了财政收入较高。但是差距较大,占农业人口32%的低收入农户,抵抗自然灾害能力还相当脆弱。代表们希望市大企业能在资金、专业技术等方面给予帮扶支持,推进县域经济的快速健康发展。

  几点建议

  通过调研,我们认为,议案内容关乎民生,关乎发展。议案的切实落实,对于加快恢复基础设施建设,改善群众生活,发展农业生产,推动县域经济发展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一、加大救灾支持力度。针对栾川县发生的百年不遇的特大洪灾,单凭栾川县财力恢复重建工作难度很大,市应在财力允许的情况下加大扶持力度,在资金上给予倾斜。

  二、扶持产业做大做强。栾川县的各类产业化发展已初具规模,为促使产业化尽快发展,带动县域经济的快速增长,市应加大方面的扶持力度,推动产业做大做强。

  三、重点扶持贫困农户。市应在范围内尽量协调好的企业帮扶贫困山区经济发展,扶持贫困山区群众生产生活,安置就业岗位,带动群众脱贫致富。

  四、鉴于该议案涉及面广,且有些内容超出会职权范围,根据洛阳市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议案处理的有关规定,我们建议,将该议案作为重点代表建议、批评、意见转交市逐步落实。

关于修订章程的议案

  关于大力发展农村互联网使农村致富的议案

  全国:雷军

  建议时间:20xx年3月

  农村互联网正在形成巨大的台风口,是中国未来十年的黄金创业机会。我国作为超级农业大国,具有广袤的农村大地和巨大的农村人口,给农村经济插上移动互联网的翅膀,将有机会在广袤的农村大地上,孕育出新的经济奇迹。

  农村互联网的兴起,使科技兴国、农业兴国无缝结合,也势必会给中国经济改革注入全新的活力。农村将成为互联网领域的“沃土”,而非信息时代失联的“孤岛”。

  因此,我建议大力发展农村互联网,打造现代智慧农村。在农村产业结构调整、经济发展过程中,用互联网思想武装8亿农民,结合互联网工具进行改造和发展,抢占全球农村互联网的战略高地。

  爆发前夜的农村互联网

  近年来,随着农村宽带网络的普及,3G、4G等移动网络得到了大规模覆盖;同时,国产智能手机厂商的崛起,大量平价优质的智能手机在农村迅速获得普及,农村居民越来越习惯通过手机上网,广泛的接触移动互联网。

  据《第37次中国互联网络发展状况统计报告》显示,截至20xx年12月,中国网民规模达6.88亿,其中农村网民占比28.4%,规模达1.95亿,这意味着每3名农村居民中就有一个网民。

  据相关数据初步估算,农村互联网普及率约为31.5%,城镇互联网普及率约为65.8%,农村互联网普及率低于城镇约35个百分点,城乡互联网普及率差距仍较大。

  但随着移动宽带网络等基础设施的覆盖、智能手机的普及以及农村人口网络生活的形成,都为农村互联网的形成和爆发提供初步软硬件土壤,农村互联网已经走到了爆发前夜的路口。

  农村互联网机遇挑战并存

  让农村非网民连接互联网,实现农村非网民的转换,是挑战也是机遇。随着移动互联技术的发展以及移动终端的普及,移动互联网为广大农村和西部边远地区实现全民接入互联网带来了福音。

  移动互联网是真正的互联网,它天然属于广大农村,它不拘泥于时空所限,是适合居住分散、收入较低、文化程度不高这一特点的广大农村非网民转换的最佳契机。

  目前来看,我国的城乡二元化差异是非常显著的,互联网给城市居民带来的便利已经触手可得,城市现在享受到的互联网的便利和福利将来肯定会慢慢往农村渗透。

  大力发展农村移动互联网可以使广大农村实现“弯道超车”跑步进入现代信息社会,实现农村“数字脱贫”,缩小甚至跨越城乡数字鸿沟,有助于实现国家信息化战略。

  大力发展农村移动互联网还可以带动广大农村发生翻天覆地的变化,互联网对于城镇所发生的深刻变革同样也可以由移动互联网带到广袤的农村大地。

  移动互联网与“三农”的融合,尤其是与农村的商业、社会、生活、资源等的对接,必定会产生很多的新的商业机遇,并兴起很多新的业态、新的模式。

  它不仅可以激发农村的发展活力,还可以农村的劳动生产力,为广大农村脱贫致富奔小康和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开辟出一条新的道路,打造现代智慧农村。

  综上所述,我提出以下建议:

  一、进一步加强农村互联网的基础设施建设,推行“宽带中国”战略,加快加大推动提速降费的重大举措,创新宽带电信普遍服务补偿机制,打通信息高速公路的“最后一公里”。

  二、加快农村移动终端普及力度,推行“手机下乡”活动。移动终端厂商应积极发展质优价廉、简单易用的移动终端,应扩大面向广大农村的供应力度,使收入不高的农村居民能用得起移动互联网。

  三、鼓励人才回流创业,投入“智慧农村”建设。制定全国性的人才、财税等优惠,吸引各类人才返乡创业,激活农村的创新活力。

  四、鼓励社会资本发展农村金融,改善农村征信体系,提供农资贷款、机械贷款等多种形式小额信贷,为农村互联网减轻资本障碍和创业阻力。

  五、各级接入农村大数据,打造“农村云”,推进云计算解决农村资源分配、信息流通不畅等问题,优化社会效率。

关于修订章程的议案

  案由:

  近年来,我国医疗纠纷多发,医患关系日益恶化,殴打、砍杀医生的犯罪现象有所抬头,因医患关系引发的矛盾日益成为当前社会的主要矛盾之一。据资料显示,x年,59.79%的医务人员受到过语言暴力,13.07%受到过身体的伤害,仅有27.4%未遭受过暴力事件。然而,面对日益多发的伤害医生事件,院方往往采取不顾是非息事宁人、无任何表示的冷处理方式,据《中国医师执业状况》调查数据现实,习惯采取上述处理伤医事件的医院竟然多达4成以上。对于国家医疗管理而言,x年2月24日,国家卫生计生委医政医管局焦雅辉副谈到暴力伤医事件时明确指出,构建医患关系的首要之举是加强法制建设,并要求认真落实刑九修正案。然而,保持依法严惩打击涉医违法犯罪的高压态势,并不能从根本上彻底解决医患矛盾问题。医患关系和谐需要一个能够能从根源上解决问题的专门法案。

  案据:

  根据国外医患关系成功经验,和谐的医患关系必须做到以下四点:第一,建立健全全民医保制度,减轻患者的医疗经费压力;第二,提高诊断费,降低医药费,建立合理的医生收入分配制度;第三,建立多元化的医疗纠纷解决渠道;第四,建立医疗责任保险,推行医疗意外险,分散医疗风险。

  针对以上四条经验,我国虽然也曾经出台一些相关的,譬如各地自己的制定的形式多样的“医疗救助办法”、《医疗事故处理条例》、《医疗纠纷仲裁制度》以及《关于加强医疗责任保险工作的意见》等。不难看出,我国关于医疗纠纷问题所制定的各项应对方案及制度,多采取 “”或“管理办法”等方式,带有明显的“应急”特色,根本无暇顾及医患双方的权利和义务。这种应对问题的方式,显然不符合当下我国依法治国的新形势。

  另外,面临医患矛盾的多发,我国至今没有一部全国统一的专门解决医患关系的法案,致使医患关系游离于法律保护之外,加上自媒体管理不当,地方相关医疗立法各自为战,无疑为医患关系的法治应对带来了困难与漏洞。因此,《中国医疗法》的出台势在必行。

  方案:

  通过立法,进一步提升法治理念,整合全社会医疗卫生资源,对成熟有效的医患纠纷管理和措施上升为法规条款。

  《中华人民共和国医疗法》的内容主要包括以下内容:一、基本原则;二、医患双方的基本权利与义务;三、医疗主度;四、医疗行为监督;五、医疗纠纷解决途径;六、医疗风险化解机制;七、法律责任;八、附则。

关于修订章程的议案

  刘某从事装卸工作。20xx年9月7日中午,刘某下班回家吃午饭,后在乘坐兰某的摩托车返回单位途中被高某驾驶的肇事车辆撞伤,经抢救无效死亡。机关对该事故进行调查后认定:兰某血液中酒精含量为188.9mg/100ml,属醉酒,承担事故的主要责任,高某血液中未检出酒精,但承担事故的次要责任,刘某血液中酒精含量为220.8mg/100ml,在事故中无责任。事后,刘某之妻曹某向某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提出工伤认定申请,要求确认刘某死亡属于工伤。该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认为,刘某事发时系醉酒状态,其死亡不符合工伤认定条件,决定不予认定或视同工伤。后曹某申请行政复议,复议机关北京市某区作出维持原认定的决定。曹某遂至提起行政诉讼。

  经审理认为,死者刘某在事故中不承担责任,虽然当时其于醉酒状态,但涉案交通事故的发生与刘某醉酒行为之间缺乏因果关系,某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适用法律错误,应予纠正。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三十七条第(二)项之规定,只有在醉酒行为与事故之间存在因果关系的前提下才不得作出认定工伤或者视同工伤的结论。某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在未区分醉酒行为与事故伤害发生之间是否存在因果关系的情况下,将存在醉酒行为的所有情形一概排除在工伤范围之外,属于适用法律错误,应予纠正。

关于修订章程的议案

  万科企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补选监事的监事会的议案

  证券代码:000002、20xx02 证券简称:万科A、万科B

  公告编号:〈万〉20xx-033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关于补选监事的议案于20xx年5月22日以电子邮件方式提交各位监事,第八届监事会于20xx年5月27日在深圳市盐田区大梅沙环梅路33号万科中心召开会议审议了有关议案。会议应到监事3名,实到监事2名,吴丁监事因故未能亲自出席本次监事会。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

  会议以2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并通过了关于补选监事的议案,决议提名廖绮云女士作为第八届监事会监事候选人,提交股东大会审议,任期至第八届监事会届满为止。

  监事候选人简历见附件。

  特此公告。

  万科企业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

  二〇xx年五月二十八日

  附件:监事候选人简历

  廖绮云,女,生于1959年1月,泰国人。1978年获得大会法学学士,1981年大学法律学深造证书。曾任职于D. W. Ling & Co.、Fairbairn & Kwok、Livasiri & Co.等律师事务所。20xx年~20xx年任华润创业有限公司首席法律顾问,20xx年~20xx年华润(集团)有限公司法律事务部总经理,20xx年至今任任华润(集团)有限公司法律事务部首席法律顾问。

  廖绮云女士不持有公司股票,未曾受到过中国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定要求担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任职条件。

  万科企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修订章程的议案

  3月5日,在十二届全国四次会议所作的《报告》中提出,全面实施营改增,从5月1日起,将试点范围扩大到建筑业、房地产业、金融业、生活服务业,并将所有企业新增不动产所含纳入抵扣范围,确保所有行业税负只减不增。

  房地产业营改增试点的大幕已徐徐展开……

  由于目前国家还没有公布房地产行业营改增试点税收,笔者参考现行的营改增(营业税改征试点实施办法——财税[20xx]106号附件1)及暂行条例及其实施细则、营业税暂行条例及其实施细则等规定,推测一下营改增试点后对房地产开发企业的影响。

  不利的影响之一——房屋建安成本会提高。

  《营业税改征试点方案》(财税[20xx]110号)中规定,建筑行业适用11%税率,并原则上适用一般计税方法。

  房产的建安成本主要由建筑材料成本与施工人员成本组成。“营改增”后建筑业成本会增加的主要原因是上游的建筑业无法全额抵扣,即:建筑业采购的建筑材料进项税额无法全额抵扣;建筑业支付的建筑劳务费无进项税额可抵扣。无法全额抵扣进项税额导致建安行业税负增加,增加的税负势必通过提高建筑施工承包合同总额向下游的房地产开发企业转移。

  建筑材料进项税额无法全额抵扣的原因,一是材料供应商规模小(供应商主要为个体户、小企业等小规模纳税人),建筑材料来源方式广泛,所供应的材料没有或者不能提供专用,材料进项税额无法正常抵扣。二是主要材料征收率低。一般纳税人供应的自产的建筑用和生产建筑材料所用的砂、土、石料;以自己采掘的砂、土、石料或其他矿物连续生产的砖、瓦、石灰(不含黏土实心砖瓦);以水泥为原料生产的水泥混凝土货物,因可以选择简易办法依照3%征收率计算缴纳形成抵扣税不足。

  【相关文件】

  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部分货物适用低税率和简易办法征收的通知》(财税[20xx]9号)

  二、下列按简易办法征收的优惠继续执行,不得抵扣进项税额:

  (三)一般纳税人销售自产的下列货物,可选择按照简易办法依照6%征收率计算缴纳:【现改为3%。财税[20xx]57号关于简并征收率的通知】

  2.建筑用和生产建筑材料所用的砂、土、石料。

  3.以自己采掘的砂、土、石料或其他矿物连续生产的砖、瓦、石灰(不含粘土实心砖、瓦)。

  6.商品混凝土(仅限于以水泥为原料生产的水泥混凝土)。

  建筑劳务一般无进项税可抵扣。建筑工程人工费一般占工程总造价的20~30%。建筑工人主要来源于劳务公司及零散的农民工。劳务公司一般为小规模纳税人,零散的农民工不能提供专用。

  不利的影响之二——管理风险加大

  一是接受虚开的风险加大。假、虚开问题一直困扰着房地产企业。由于管理比营业税严格,假现象可以杜绝。为了抵扣进项税额,虚开现象会更加猖獗。

  二是管理风险加大。分为专用和普通。专用开具有严格规定,对个人、免税单位不得开具。红字也不可以随意开具。

  不利的影响之三——会计核算过程复杂

  企业的营业税会计核算比较简单,只有一个二级科目“应交营业税”。

  企业的会计核算变得比较复杂,一般应设置四个二级科目,分别为:“应交”、“未交”、“留抵税额”和“简易征收”。

  在“应交”二级科目下,还应在借方设置“进项税额”、“已交税金”、“减免税款”、“转出未交”等栏目,在贷方设置“销项税额”、“进项税额转出”、“转出多交”等栏目。

  不利的影响之四——繁杂

  营业税只要关心一个计税依据的税收就可以了。

  则要关注四个方面的税收:

  (1)计税依据的税收(同营业税);

  (2)进项税额抵扣税收(可抵扣与不可抵扣);

  (3)开具(防伪税控系统开具+按期抄税);

  (4)取得规定(取得认证及用途区分)。

  不利的影响之五——税收管理工作量加大

  企业营业税管理工作相对简单。管理工作比较复杂。主要工作包括:企业应建立管理制度,需专人管理、专人开具,开具需通过防伪税控系统,红字不可随意开具,当月开具次月申报之前要抄税,取得专用的当月要认证(不认证进项税额当月不能抵扣),取得专用时应将开具人应与该业务的收款人、货物或劳务提供人进行核对,只有三者一致才能申报抵扣,取得的专用抵扣联要装订成册进行保管。认证后,如果采购的货物劳务进项税额不应抵扣(如食堂采购水、电、实物等)应将其进项税额转出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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