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3 钻孔桩和挖孔桩I 钻 孔
主 控 项 目
5.3.1 钻孔达到设计深度后,桩底地质情况应符合设计要求。
检验数量:施工单位、监理单位全部检查;勘察设计单位对代表性的桩进行现场确认,对柱桩及可溶性岩石等复杂地质条件下的桩基应逐桩确认
检验方法:检查施工记录、观察。
5.3.2 孔径、孔深不应小于设计值,孔型应符合设计要求。
检验数量:施工单位、监理单位全部检查。
检验方法:测量检查和用检孔器或成孔检测仪器检查。
5.3.3 灌注水下混凝土前应清底,桩底沉渣厚度应符合设计要求。设计无要求时,摩擦桩孔底沉渣厚度不大于200mm,柱桩不大于50mm。
检验数量:施工单位、监理单位全部检查。
检验方法:测量并填写记录。
表5.3.8挖孔桩挖孔允许偏差和检验方法
| 序号 | 项目 | 允许偏差 | 检验方法 |
| 1 | 孔位中心 | 50mm | 测量检验 |
| 2 | 倾斜度 | 1% | 测量或超声波检查 |
检验数量:施工单位全部检查。Ⅲ 钢 筋
主控项目
5.3.9 钢筋原材料质量应符合《铁路混凝土工程施工质量验收标准》TB 10424第5.2.1~第5.2.5条的规定。
检验数量:施工单位、监理单位全部检查。
检验方法:检查原材料进场质量验收记录。
5.3.10 钢筋加工、连接和安装的检验应符合《铁路混凝土工程施工质量验收标准》TB 10424第5.3.1条、第5.3.2条、第5.4.1~第5.4.3条和第5.5.1条~5.5.3条的规定。
一般项目
5.3.11 钢筋原材料表面质量和加工允许偏差的检验应符合《铁路混凝土工程施工质量验收标准》TB 10424第5.2.6条、第5.3.3条的规定。
5.3.12 钻(挖)孔桩钢筋骨架的允许偏差和检验方法应符合表5.3.12的规定。
表5.3.12钻(挖)孔桩钢筋骨架的允许偏差和检验方法
| 序号 | 项目 | 允许偏差 | 检验方法 |
| 1 | 钢筋骨架在承台底以下 | ±100mm | 尺量检查 |
| 2 | 钢筋骨架直径 | ±20mm |
| 序号 | 项目 | 允许偏差 | 检验方法 |
| 3 | 主钢筋间距 | ±0.5d | 尺量检查不少于5处 |
| 4 | 加强筋间距 | ±20mm |
| 5 | 箍筋间距或螺旋筋间距 | ±20mm |
| 6 | 钢筋骨架垂直度 | 1% | 测斜仪或吊线尺量检查 |
| 7 | 钢筋保护层厚度 | 不小于设计值 | 检查垫块 |
续表5.3.12注:d为钢筋直径(mm)。
检验数量:施工单位全部检查。
Ⅳ 混 凝 土
主 控 项 目
5.3.13 混凝土原材料、配合比设计和拌和质量应符合《铁路混凝土工程施工质量验收标准》TB 10424第6.2节、第6.3节和第6.4.1条的规定。
检验数量:施工单位、监理单位全部检查。
检验方法:检查混凝土拌和物出场质量验收记录。
5.3.14 混凝土施工的检验应符合《铁路混凝土工程施工质量验收标准》TB 10424第6.4.2~第6.4.4条的规定。
5.3.15 桩的混凝土强度等级应符合设计要求。水下混凝土标准养护试件强度应达到设计强度等级的1.15倍。
检验数量:施工单位每根桩应在混凝土的浇筑地点随机抽样制作混凝土试件不应少于2组。
检验方法:施工单位进行混凝土强度试验;监理单位检查混凝土强度试验报告。按《铁路混凝士强度检验评定标准》TB 10425规定的方法评定混凝土标准养护试件强度。
5.3.16 桩身顶端超灌部分采用机械切除,切除后顶面应平整,粗骨料分布均匀,不应损坏基桩钢筋。切除时的混凝土强度应达到10 MPa。
检验数量:施工单位、监理单位全部检查。
检验方法:检测混凝土强度和观察。
5.3.17 钴孔桩桩身混凝土应匀质、完整。其检验应符合下列规定:
1 对钻孔桩桩身混凝土应全部进行无损检测。检测方法应符合《铁路工程基桩检测技术规程》TB 10218的规定。
2 对桩身混凝土质量有疑问和设计有要求的桩,应采用钻芯取样进行检测。
检验数量:施工单位、监理单位全部检查。
检验方法:具备相应资质的检测机构进行检测。施工单位、监理单位检查检测报告。
一 般 项 目
5.3.18 桩顶凿除后的高程和主筋伸入承台长度的允许偏差应符合表5.3.18的规定。
表5.3.18桩顶高程和主筋伸入承台长度允许偏差和检验方法
| 序号 | 项目 | 允许偏差 | 检验方法 |
| 1 | 桩顶高程 | 0 -3cm | 测量 |
| 2 | 主筋伸入承台长度 | 不小于设计值 | 尺量 |
检验数量:施工单位全部检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