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借款起诉在哪个起诉

来源:知道科技

借款纠纷也是属于合同纠纷的,合同纠纷就属于普通的民事纠纷,一般的原则就是“原告就被告”原则。原则上借款人、保证人、担保人都是可能成为民间借贷案件中的被告的,他们的经常居住地的人民都有管辖权的。当事人的户籍迁出后尚未落户,有经常居住地的,由该地人民管辖;没有经常居住地的,由其原户籍所在地人民管辖。当诉讼案件受理后,受诉人民的管辖权不受当事人住所地、经常居住地变更的影响。

一、原告就被告原则的具体如何应用?

1、双方均被注销城镇户口的,由被告居住地的人民管辖。

2、当事人的户籍迁出后尚未落户,有经常居住地的,由该地人民管辖。没有经常居住地,户籍迁出不足一年的,由其原户籍所在地人民管辖;超过一年的,由其居住地人民管辖。

3、双方当事人都是被监禁或被劳动教养的,由被告原住所地人民管辖。被告被监禁或被劳动教养一年以上的,由被告被监禁地或被劳动教养地人民管辖。

4、对没有办事机构的公民合伙、合伙型联营体提起的诉讼,由被告注册登记地人民管辖。没有注册登记,几个被告又不在同一辖区的,被告住所地的人民都有管辖权。

二、涉外离婚案件的级别管辖

1、我国一般原则。有关涉外离婚案件应该以原告就被告作为地域管辖的一般原则:对公民提起的民事诉讼,由被告住所地人民管辖,被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经常居住地人民管辖。

2、我国的特殊原则。1)对不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内居住的人提起的有关身份关系的诉讼,由原告住所地人民管辖;原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原告经常居住地人民管辖。2)在国内结婚后,定居国外的华侨,如定居国以离婚诉讼需由婚姻缔结地所属国管辖为由不予受理,双方回国要求人民处理的,可由原结婚登记地或被告原户籍所在地人民受理。3)在国外结婚,并定居国外的华侨,这类离婚案件人民原则上不予受理。如所在国以当事人的国籍所属为理由拒不受理,双方回国要求人民处理的,可由被告原户籍所在地人民受理。4)中国公民一方居住在国外,一方居住在国内,不论哪一方向人民提起离婚诉讼,国内一方住所地的人民都有权管辖。如国外一方在居住国起诉,国内一方向人民起诉的,受诉人民有权管辖。5)中国公民双方在国外但未定居,一方向人民起诉离婚的,应由原告或者被告原住所地的人民管辖。6)涉港、澳、台的离婚案件的管辖,比照涉外案件处理。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十一条对公民提起的民事诉讼,由被告住所地人民管辖;被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经常居住地人民管辖。

对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提起的民事诉讼,由被告住所地人民管辖。

同一诉讼的几个被告住所地、经常居住地在两个以上人民辖区的,各该人民都有管辖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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